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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学院档案制度

萍乡学院档案安全保密制度

时间:2017-12-15  作者:  点击:


一、    档案工作人员必须严守党和国家机密,认真执行安全保密法规制度和纪律,确保档案材料安全,杜绝泄密、失密现象。

二、    库房是存放档案的要地,非本馆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三、    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将档案带出档案馆,更不得随便复印。档案工作人员不得私自摘抄和向外传播档案内容。

四、    档案接收、查阅都要认真办理登记手续。归还档案时要验收注销,到期未归还档案要及时催还,经办人员调动要办好交接手续。

五、    档案的存放要按分类、密级和保管期限分别保管,珍贵档案要专门保管。

六、    每天要定时测记一次库房温湿度控制记录,每年进行一次综合分析,以便函掌握温湿度变化规律,并根据气候变化,及时进行调节。

七、    库房内严禁吸烟,不准存放易爆物品,并定期检查消防器材、电路和电器设备,及时消除隐患。

八、    定期对库藏档案的保存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确保档案的安全。

九、    每天下班前,应对库房进行检查,白天工作时取出档案材料,下班前必须放回原处。

十、    需要销毁的档案材料,经过造册审批后,由两人以上共同监销,平时办公废纸、重复件,不能当垃圾随便倒掉,必须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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