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萍乡学院档案馆为学院业务单位,是集档案收集、保管、利用、编研、展览为一体的科学文化事业机构,具有指导、管理、检查监督全校档案工作的行政职能。主要职能有: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对学校档案事业实行统筹规划、组织和管理。
2.拟定全校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并负责贯彻落实,依法依章开展档案检查和监督。
3.负责全校档案工作网络管理,职工档案干部队伍管理培训等有关工作,确定校内各单位档案资料接收和收集范围、保管期限
4.负责接收、整理、销毁、统计、保管学校的各类档案及有关资料。
5.开展档案的开放和利用工作;根据档案资料出具教职工个人档案资料证明、毕业生学籍、学历、学位认证等在校情况的证明等其他档案资料证明
6.利用档案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档案的文化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功能。
7.组织开展全校档案理论和科学研究,推进全校档案工作的科学化、标准化和档案现代化建设,为学校发展和社会提供服务
8.承办校党委行政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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