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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校顺利通过“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省一级”评定

    时间:2024-11-07  作者:  点击:

    依据《江西省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实施办法》,受江西省档案局委托,116日下午,一支由萍乡市委办公室档案科科长丁海峰率领的四人考评组莅临我校,对我校开展档案工作管理规范化等级评定,我校党委对此次评定工作高度重视校党委委员、组织部部长王林清,档案馆馆长谢东胜及档案馆全体成员出席评会。

    会上,王林清部长首先考评组的到来表示了热烈的欢迎他强调,学校一直高度重视并大力支持档案工作,希望考评组能够借此机会对我校档案工作进行深入的指导,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推动我校档案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随后,档案馆馆长谢东胜向考评组详细汇报了我校档案工作情况。考评组在听取汇报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江西省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实施办法》的要求,对我校档案工作治理体系、资源体系、利用体系、安全体系、信息化建设情况进行了细致而全面的考察,实地检验了档案库房“八防”设施设备,对我校文书、学籍、教学、科研、设备、出版、外事、基建、财会、声像、实物等十一大类档案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对我校文书、学籍等档案信息化情况和档案利用情况进行了深入的了解。

    经过考评组的综合评定,我校顺利通过了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省一级评审,获评“省一级档案馆”称号。考评组对我校在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达标创建工作中取得的显著成绩给予了高度评价,并针对档案整理及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不足提出了宝贵的指导性意见。

    在评审总结中,丁海峰科长对我校档案工作取得的成绩表示热烈的祝贺。他指出,我校在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达标创建过程中,领导重视、制度健全、保障有力、管理规范,此次评审标志着学校档案工作水平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我校档案工作展现了极高的专业水在市内乃至全省同级别的高等院校中均处于领先地位,希望我校能够以此达标为契机,进一步规范档案管理工作,更加注重档案资料的全面收集和归档,加强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及安全防护工作。

    最后,谢东胜馆长对考评组的悉心指导表示衷心的感谢。她表示,档案馆将以此次达标为新起点,继续加强我校档案工作,巩固成果,不断提升档案现代化、信息化管理水平为学校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大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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